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复试小组由3-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四层402、404、406、408、410、412
(考生名单见教室门口)
2、面试时间: 2016年1月16日下午13:30—17:30
面试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四层402、404、406、408、410、412
(面试名单见教室门口)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内容:
(1) 专业课(满分10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科目:
矿业工程:采矿学
工业工程:工程经济
(2)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内容包括:报考矿业工程、工业工程领域的工程实践相关知识;硕士阶段的学习计划和研究设想。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研究生院盖章的《复试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确定录
取的建议名单。凡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面试)总成绩低于120分)的
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