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机电工程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复试小组由3-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9:00-11:00
笔试地点:南湖校区机电工程学院A411、A501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14:00
面试地点:第一组:南湖校区机电楼A501
第二组:南湖校区机电楼A411
第三组:南湖校区机电楼A507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内容:
(1) 专业课 (10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科目:
机械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基础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测试技术
(2)面试(100分):
面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
复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研究生院盖章的《复试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的建议名单。
3、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六、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