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2日(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二、领取地点: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或《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上述凭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
四、领取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2.《教师资格证书》1本
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两栏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五、取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书请联系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