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日举行。
二、考试科目
采用纸笔方式,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通过两科为考试合格。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颁布后入学的,必须为3年制。
四、学历认定
(一)外省中专学历:报名时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还必须提供两省之间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的招生底册。
(二)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毕业证丢失:出具《毕业证明书》,学校、单位证明无效。
(五)3+2的学历:中专证和大专证都要提供。中专毕业后上大专的,要提供学校的招生底册。
五、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上《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31日,考生须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表》右上角条形码和验证码以最后一次修改信息后所生成的为准,请考生修改信息后,务必重新打印新的《报名表》否则无法进行确认。
六、资格审核
(一)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非应届毕业生
1.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属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报名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有单位公章,卫生计生局不再盖章),确认时携带考生《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名单。
2.无工作单位的:
⑴档案在人事部门保管的: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省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
⑵档案在毕业学校的:可由学校盖章。(限毕业后两年内)
⑶档案在个人手中的:考生须携带档案、《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报名。[只限石家庄市(含各县市区)]。
未通过现场信息确认的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各单位审核确认时间附后)。
特别提示:今年报名材料均以第一次提交为准,不再因补交材料进行二审。以上有明确规定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收齐考生报名材料。
七、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仍按照《冀价行费[2013]46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1元。
(二)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于1月13日至2月4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八、准考证及成绩单的打印
考生于4月21日至5月14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于考后45个工作日公布后,自行打印成绩单。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丢失:必须携带制式的带有本人照片,有效期在一个月内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仅限用于资格审核,考试时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照片:由于合格证上照片为本人报名时的照片,所以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严格按照规定的尺寸上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露出双眉、双耳,不得配带任何发饰,确保照片清晰,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
(三)联系方式:考生必须在打印出带有条形码和验证码的《报名表》的联系方式一栏内,务必填上可以联系到本人的联系方式。
(四)《报名表》左下角考试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名。
十、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8 日— 2月1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月1日下午16:00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结束,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建设南大街188号),急救中心二楼。
电话:66175050 66175070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