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市人事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工作,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职业素质,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秩序,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管理,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二季度。
三、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成立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考办”), 设在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处。市房考办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相关工作,对考试及管理的重大事项以会议方式确定。
四、市房考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报名条件;
(二)确定考试时间;
(三)选定考试教材,组织考试命题;
(四)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担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具体承担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教材征订和题库建设工作。
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会同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开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相关培训工作。培训坚持考培分离,自愿参加的原则。
七、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签章。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证书的发放工作。
八、取得《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负责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工作,并及时将注册情况通报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
九、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应按此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市房考办报告。
附件: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成员名单
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
考试办公室成员
主 任:黄 强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副主任:文 星 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处处长
杨 锐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成 员:陈正义 市国土房管局干部人事处处长
胡信涵 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翟建松 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处副处长
王小平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傅晓朦 市国土房管局干部人事处副处长
程培昌 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会长
周蜀渝 市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高 峰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
赵 杰 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经纪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