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2011年面向在职人员公开竞聘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及校医公告
根据《中共麻栗坡县委办公室、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城区学校人才流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麻办发〔2008〕50号)精神,结合县一中民中、县职中、县幼儿园2011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将麻栗坡县2011年面向在职人员公开竞聘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及校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坚持相对稳定与有序合理流动相结合,坚持服从组织与尊重个人合理要求相结合,坚持交流与促进均衡发展相结合。通过有序合理流动,使城区学校师资得到优化配置,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麻栗坡县2011年面向在职人员公开竞聘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及校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正兴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蒋俊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王富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邓丽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员:王学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骆厚文 县教育局局长
杨文和 县监察局局长
陈凤亮 县财政局局长
李开洪 县人社局局长
陶有文 县司法局局长
任志弘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郑元福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萍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赵时跃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骆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元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三、基本原则
(一)理顺人事,自主办学的原则。切实把教师聘用、学校中层干部聘任权放给学校,真正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二)按编进人,科学设岗的原则。城区学校要根据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和学校岗位实际需要,按审批的进人计划科学设置岗位,认真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合理配置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活用好现有教职工,又要注重城乡之间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组合。
(四)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打破区域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育资源。凡要求从县内乡镇学校流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和县外要求流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根据竞聘学校岗位设置和竞聘条件,自主申报参加竞聘,学校在组织实施竞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竞聘岗位设置
(一)县一中民中学校8人
英语3人、数学2人、政治1人、校医2人。
(二)县职中5人
计算机2人、音乐1人、美术1人、校医1人。
(三)县幼儿园(含麻栗镇幼儿园)5人
音乐1人、学前教育3人、保健医生1人。
五、健全机构,精心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县城区竞聘学校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代会负责人、党团组织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等为成员的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竞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定上报进人计划和相关措施;制定学校竞聘实施办法,明确竞聘名额和竞聘条件;负责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协调整个竞聘工作,研究解决竞聘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建立专家库,组织评审组。城区学校建立教师竞聘专家评审库,从教育教学资历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建立一支素质优良、分门别类、结构合理的专家评审队伍。评审组成员由9人组成: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1人(随机抽取)、职代会代表3人、相关学科专业教师4人(随机抽取)。
工作职责:负责对竞聘人员专业综合测评和面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完成教师竞聘的各项评审任务。
(三)成立监督机构,强化竞聘监督。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专门成立竞聘工作监督组。监督组人员从县保密局、县监察局、第四纪工委、学校职工代表等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学校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竞聘过程中是否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聘用原则;监督竞聘工作中专业综合测评、面试试题命制是否按相关保密工作规程进行;监督竞聘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公告、上报审批是否符合组织程序等。
六、竞聘对象和条件
(一)竞聘对象:县内乡镇学校教师和县外要求流动到城区学校(园)的教师
(二)竞聘条件:(具体岗位设置条件见附件)
1.拥护党委、政府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三年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在职在编,至少从教3年以上。
4.竞聘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且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学期或学年末县统测中,综合成绩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5名,同时具有教学科研论文在州级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5.竞聘县城区中学的专业学科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教师以上资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竞聘县城区小学(幼儿园)的专业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
6.竞聘县城区中小学(园)校医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上1至3项条件和所设置的岗位要求。
七、竞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布竞聘岗位及名额,明确竞聘条件
根据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竞聘岗位,于2011年8月10日前明确具体的竞聘名额和竞聘条件,在全县进行公示、公告。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14日
报名地点: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监审股(回迁楼13楼)
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的教学成绩及科研论文等,近期免冠半寸半身照1张。
(三)资格审查
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竞聘方式
竞聘工作于201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进行,采用笔试(60%)和面试(占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校医除外)。
1.校医岗位以县为单位招聘后分配到招聘学校,其他岗位以校为单位招聘到具体学校。
2.英语、数学、政治教师岗位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笔试)和说课(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评;
3.音乐、学前教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笔试)和基本功展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评;
4.校医岗位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实行100分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5.原则上每个学科岗位须有2人以上(含2人)报名,才能进行竞聘;通过笔试的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一个岗位只有1人报考的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数的,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要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五)竞聘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麻栗坡县城区第二小学。
2.面试时间:2011年8月19日上午8:00至结束;
面试地点:县一中民中新校区。
(五)确定拟聘人员
1.对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个人专业测评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聘用,直到岗位聘满为止。
2.同一岗位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优先聘任教育教学资历深的教师。
3.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属县内乡镇(学校)教师,竞聘上城区学校的岗位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后,送县人事局办理流动手续。县外教师到我县参加竞聘,被聘用者,由县人事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流动手续。
4.学校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通知受聘人员上岗履职。
八、聘期目标及管理
(一)中学教师聘用合同期为3年,小学教师聘用合同期为6年。
(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工作职务的,可直接聘用,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如不愿意留在本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另行报名参加其他学校竞聘。
(三)在聘期内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在本校有空岗的情况下,可报名参加学校其他岗位竞聘或到其他学校竞聘,如落聘和不愿重新参加竞聘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县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四)竞聘到城区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学校可根据中、高级职务岗位指标情况,以及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确定对其相应职务是否进行续聘或低聘。
(五)学校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全面记录每个教师的主要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职情况。业务档案将作为教师本人晋级、增资、奖惩、提拔等重要依据。
九、其他要求
(一)县城区学校中学教师在省、州、县组织的学期和学年末质量统测、中高考中所教学科成绩累计2次在全县倒数第一名的;城区学校小学教师在学年末州、县组织的学期和学年末质量统测中所教学科综合成绩在全县倒数第一名的不能聘用在原教学岗位,须报名参加其他岗位竞聘,如落聘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县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二)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除追究法律责任和党政纪处罚外,解除其聘用合同,须到其他学校报名参加竞聘。落聘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县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三)教育、人事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指导实施好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的竞聘工作,确保城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麻栗坡县2011年面向在职人员公开竞聘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及校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岗位设置条件
序号 | 拟进人部门及单位 | 招考岗位 | 拟招考人数 | 学历要求 | 身份要求 | 所需门类专业 | 单位性质 |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县一中民中 | 英语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专科英语或最高学历英语专业,且连续三年任教英语学科。 | 事业单位 | 从教3年及以上,近3年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近3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同级同类学科前5名,有论文在州级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 |
2 | 县一中民中 | 数学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专科数学或最高学历数学专业,且连续三年任教数学学科。 | 事业单位 | ||
3 | 县一中民中 | 政治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专科政治或最高学历政治专业,且连续三年任教政治学科。 | 事业单位 | ||
4 | 县一中民中 | 校医 | 2 | 中专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卫校毕业 | 事业单位 | 从教或从医3年以上,近3年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 |
5 | 县职中 | 计算机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专科计算机信息技术或最高学历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且当年任教相应学科教学。 | 事业单位 | 从教3年及以上,近3年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有论文在州级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 |
6 | 县职中 | 音乐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专科音乐或最高学历音乐专业。 | 事业单位 | ||
7 | 县职中 | 美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专科美术或最高学历美术专业。 | 事业单位 | ||
8 | 县职中 | 校医 | 1 | 中专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卫校毕业 | 事业单位 | 从教或从医3年以上,近3年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 |
9 | 县幼儿园 | 学前教育教师 | 3 | 专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或最高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 事业单位 | 从教3年及以上,近3年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有论文在州级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 | |
10 | 县幼儿园 | 音乐教师 | 1 | 专科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中专音乐或最高学历音乐专业。 | 事业单位 | ||
11 | 县幼儿园 | 保健医生 | 1 | 中专及以上 | 在编在职人员 | 全日制卫校毕业 | 事业单位 | 从教或从医3年以上,近3年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