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营口市外经贸局将于近期组织营口市外商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韩国语翻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均不得报考。(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人,具体计划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5年11月17日--11月20日(下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到市外经贸局(市政府四楼东侧456房间)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相关资历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必须与招聘资格条件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营口市外商服务局招聘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形式。
(1)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内容均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面试、笔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笔试环节。笔试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笔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入选的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笔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依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在笔试成绩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辅导、培训。提醒参与考试的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一直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80132
报名电话:营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998456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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