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警务改革工作,强化社会管理,更加有效地维护灯塔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经灯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巡(特)警队员及文职雇员。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户口限辽阳地区,男性,复员、转业军人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5人。其中,巡(特)警队员5名,文职雇员10名。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巡(特)警队员身高不低于175厘米,体重不超过80公斤;文职雇员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超过75公斤。
6、文职雇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巡(特)警队员要求为复员、转业军人,学历不限。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复员、转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灯塔市公安局一楼。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1、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安基础知识与常识,时间60分钟。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分数相加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拟聘用人员。
2、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考核参照公安部门政审有关文件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从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只在聘用前递补一次。
3、公示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分别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和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5、时间安排。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至13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
特警队员,平时吃住在单位,每周休息1天。公安局特警大队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进行日常考核,根据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巡警队员及文职雇员由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2、工资待遇
特警队员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2000元(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部分约200元,需扣除)。巡警队员及文职雇员试用期内,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500元(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部分约200元,需扣除)。
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报名咨询电话:8583249 8582909
灯塔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队员及文职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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