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4日(含)至1997年11月14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见习(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51号。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一式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相应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持审核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至交费处交报名费,持交费收据、《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
报名费:100元/人(公共知识、文字综合每人每科50元)。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考号等信息需要于11月30日之后,通过朝阳市联通固定电话拨打16898801查询,手写填至《准考证》上。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21-2638161(节假日休息,11月14日至15日报名期间到现场咨询)。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为二代身份证。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及具有人事任免调转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对招考岗位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除笔试、面试、试讲期间外,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知识和文字综合两科考试。公共知识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后满分为100分,笔试加权成绩=公共知识成绩×50%+文字综合成绩×50%。
2.时间。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知识
下午 14:00-16:00 文字综合
报名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的查询及方式,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党校招聘岗位1:3),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试讲
面试结束后,报考党校招聘岗位的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加权成绩×25%+面试成绩×25%+试讲成绩×50%;
2.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加分条件
朝阳籍的退役士兵和“四个计划”(“国家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在朝阳服务过的非朝阳籍“四个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服务期满人员,报考时凭相应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有证书的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总成绩(200分)加5分。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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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5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015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准考证》来源于朝阳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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