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笔试已结束,资格审查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比例(如报名人数少,可适当放宽),依照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成绩(附件1)由高至低,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一、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要求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取得的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位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2.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的本人要一并携带。
3.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与本人填写的《沈阳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的工作经历相一致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复审安排
请考生于2015年10月21日(周三)按指定时间到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三楼第五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复审。
应聘部门 | 时间 |
教务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 13:30 |
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实验动物研究中心、计划财务处 | 14:00 |
基建办、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 | 14:30 |
1.资格审查复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申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申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1.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成绩
2.参加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 http://www.symc.edu.cn/web/guest/home?p_p_id=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p_p_lifecycle=0&p_p_state=maximized&p_p_mode=view&_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_struts_action=%2Fext%2Fshowjournal%2Fview&_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_groupId=32598&_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_articleId=84006&_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_version=1.0&_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_languageId=zh_CN&_showJournal_INSTANCE_Gnzb_click=click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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