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且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2016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14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交通运输工程(第20方向)外,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均可招收该计划考生。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骨干计划”考生均可报考。考生报考前需确认已获得“骨干计划”报考资格。
二、报名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提交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分为两个阶段:9月24日至27日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阶段,10月10日至31日为全体考生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报名期间,考生应于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需以第一学历身份报考。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到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考生现场确认时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1.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初试成绩要求。
2.考生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1.所有“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骨干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后3周内,将定向培养协议书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骨干计划”生毕业后须履行协议内容,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3.“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户口由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本校。在职学生的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户口不需迁移。所有“骨干计划”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4.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限报“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5.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公布在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grs.dlm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1729。
7.本简章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官方网站:http://grs.dl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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