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级医疗机构:
现将开展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网上下载,表格1-6项内容必须填全);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四)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及复印件1份(A4纸);
(五)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复印件1份(A4纸);
(六)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出具),拟注册医疗机构体检证明无效;
(七)护理学会入会申请表2份(大同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照片8张(制证照片需与成绩合格证明照片一致);
(八)劳动合同(统一格式,在卫生局网站下载服务栏目下载)
(九)外省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需提供网查学历证明;中专需提交学籍档案;
(十)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需提交《大同市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日休息),过时不候!
三、注册地点
大同市卫生局医教科(三医院岗东,商业银行14楼)。
四、有关要求
(一)护士执业注册是根据《护士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准入管理工作,更是涉及护士就业上岗的民生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注册条件,按要求进行材料初审、统计和信息录入,按规定时间上报,提高行政效能。
(二)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合同制护士聘用管理,稳定护士队伍的指导意见》(晋卫医政〔2014〕19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把合同制护士的聘用管理与医院运行评价相结合,与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相结合,对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予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三)各县区卫生局要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山西省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附电子版于办理注册时报送市卫生局医教科。
(四)护士注册材料由各县区卫生局及各医疗机构统一报送,个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永杰
电话:0352-5193149
大同市卫生局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1.山西省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2.山西省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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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doc》来源于山西省卫生厅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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