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1、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师范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红河州元阳县2008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4周岁及其以下(1984年1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五)热爱教育工作,愿意在元阳乡镇中学从事教育工作18年以上,并签订合同,服从分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国家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六)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原地税局一楼)。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件,交近期5 分免冠照1张(背面签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亲自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2、报名者必须承诺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后的任何时候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18 日—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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