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学科、专业和招生人数
我校2016年招生的绝大部分招生学科、专业均对外接受推免生,具体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办理程序
1.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5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推免生须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和规定执行。复试时须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昆明理工大学校医院(呈贡校区医院或莲华校区医院),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1.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
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二)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600元,每年7月、8月不发。
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2.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1万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
一等奖8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5000元/年,覆盖面25%;三等奖3000元/年,覆盖面13%;优秀研究生干部3000元/年,覆盖面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阶段评审、发放。第一阶段即新生学业奖学金于入学当年10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第二、三阶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审年度8月31日,10月份评审,发放全年额度;第四阶段学业奖学金于三年级的5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
4.专项奖学金
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奖学金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为20名,每名学生奖励3000元。
五、其它
1.其它规定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144174、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93。
4.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办学,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
5.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附件二《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人数》
附件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