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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条件
1. 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3.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有工作经历的,需有政府劳动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4.应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硕士及以下学历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统一发布。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参加由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组织的《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同步考试》。
1.考试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省人事考试局2015年下半年同步考试文件中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我院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省人事考试局2015年下半年同步考试文件中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信息初审后,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信息初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省人事考试局2015年下半年同步考试文件中规定的时间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省人事考试局2015年下半年同步考试文件中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2.考试内容:参加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同步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结束后,由省人社厅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省人事考试局2015年下半年同步考试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鲁迅美术学院网》(www.lumei.edu.cn,下同)站公布。
2.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鲁迅美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鲁迅美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足球游戏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教育厅会同学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疑义人员学院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1.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调查处理。
2.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透漏与考试、考核内容相关的各类信息,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3.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鲁迅美术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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