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拓宽大学生村官分流、就业渠道,根据《关于印发〈保山市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保组通〔2015〕89号)文件要求,将考核招聘部分在我市村(社区)任职满两个聘期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集中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 考核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保山市计划招聘32人,其中:隆阳区12人(含保山市工贸园区管委会),施甸县2人,腾冲县5人,龙陵县5人,昌宁县6人,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人。具体考核招聘方案、岗位设置由各县(区)、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制定。
三、考核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
经批准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
(二) 考核招聘对象及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由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我市村(社区)任职满2个聘期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招聘
1.未任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任职期间,因重大过失,被县级以上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在以往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考核招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填写《保山市大学生村官参加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县(区)委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考核招聘对象只能申报所在县(区)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请咨询各县(区)委组织部、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核招聘对象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考核招聘对象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综合考核前1至2周,分别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在村任职相关文件、《资格复审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六、考核
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成立考核组,深入到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综合考核。
七、提出拟聘用人选
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提出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由各县(区)具体组织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保山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bs/index.html)、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shrss.gov.cn)及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及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考核、体检结果等。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一)考核招聘对象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二)考核招聘工作由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考核招聘工作,同时成立考核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招聘工作的监督。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
保山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0875-2139799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考核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腾冲县委组织部0875-5152861
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808
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0875-2810221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