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进入考区(不允许有陪同人员)。
2、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9月12日上午7:00前到龙陵县城关中学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9月12日下午1:00前到龙陵县城关中学报到;按报到时间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时间、地点:2015年9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面试地点:龙陵县城关中学。
4、进入候考室前,考生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及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位置;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的顺序按岗位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候考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
7、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8、面试开始时需报个人面试顺序号,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9、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2分钟。
10、按照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11、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12、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确需外出的,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候考室和休息室的考生,不得见面和相互搭讪,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3、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应到考后休息室等候统一宣布面试结果。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