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
面试等相关招聘后续工作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面试等相关招聘后续工作,根据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的《2015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户籍簿、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普通招生计划岗位必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注明服务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五)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2日
(六)资格审核时由于部分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致使部分岗位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
(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并随时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通畅,若因报考人员通讯工具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方法:进入搜索引擎输入“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通过“各州县导航”选择“澜沧县”——进入澜沧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点击“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查询。)
二、面试
(一)面试费用、时间及地点
1、所有面试考生,按照普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每人交纳面试费50元。
2、面试时间:
卫生系统卫生专业面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教育系统教育专业面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
驾驶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9月15日
3、面试地点
卫生系统卫生专业面试地点:澜沧县卫生局。
教育系统教育专业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驾驶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县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面试办法和联系方式
1、澜沧县卫生岗位面试具体由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1)联系方式:0879--7227708马超
(2)面试岗位如下:
①澜沧县级医疗单位(岗位代码:092701)
②澜沧县乡镇卫生院(岗位代码:092801、092802、092803)
(3)面试方式:卫生综合专业知识笔试(闭卷)。
(4)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医学岗位: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参考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医学第七版(本科版)。
②护理学岗位: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妇产科护理。人民卫生出版社护理学第五版(本科版)。
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标准化的单项选择题100题,每题1分。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考生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明按时到场进行面试。
2、澜沧县教育系统教育专业岗位面试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联系方式:0879-7233090钟艳
(2)面试岗位如下:
①澜沧县幼儿园(岗位代码:091601、091602)
②澜沧县乡镇中心小学(岗位代码:091801、091802、091803、091804、091805)
③澜沧县糯扎渡镇中心小学(岗位代码:091901)
④澜沧县酒井乡中心小学(岗位代码:092101)
⑤澜沧县谦六乡中学(岗位代码:092201、092202)
⑥澜沧县雪林乡中学(岗位代码:092301)
⑦澜沧县文东乡中学(岗位代码:092401)
⑧澜沧县乡镇中学(岗位代码:092501、092502、092503、092504、092505)
(3)面试方式:幼儿园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方式进行;中、小学音乐、体育学科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中、小学其余科目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范围及内容:
①面试范围
1)幼儿园测试范围为:现行幼儿园教材(版本不限);
2)小学学科测试范围为:三至五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出版社:音乐学科为人民音乐出版社,体育学科为教育科学出版社,语文、数学学科为人民教育出版社,计算机学科为教育科学出版社);
3)中学学科测试范围为:七至九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出版社:地理学科为商务星球出版社,历史学科为中华书局出版社,计算机学科为教育科学出版社,音乐学科为人民音乐出版社,体育学科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其余学科为人民教育出版社);
②面试内容
1)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
幼儿园。
A、091601岗位:a、即兴弹唱:根据现场抽签曲目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考场提供钢琴和手风琴,考生自选乐器);b、即兴创编:根据现场抽签曲目创编一个舞蹈;c、即兴绘画:根据同一创作主题,进行现场绘画(绘画工具自备,8K铅画纸考场提供);d、课堂教学:考生自行准备一节中班下学期中的五大领域中的一个教学活动,进行组织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活动,教材以澜沧县幼儿园使用的<<幼儿园多元能力探索课程>>为准,考场提供电子白板)。
B、091602岗位:a、即兴创编操节:根据现场抽签曲目创编一个操节;b、固定操节展示:考生展示全国第二套幼儿园广播体操《世界真美好》;c、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其中(a)往返运球投篮,(b)投篮--8球;d、课堂教学:考生自行准备一节适合中班下学期年龄段体育活动,进行教学。
2)专业技能测试
A.小学。
体育科目(岗位代码:092101):a、小学生广播体操;b、1分钟篮球运球上篮动作(参照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体育标准男子10个/分钟,女子6个/分钟为及格);c、立定跳远;d、1分钟跳绳。
音乐科目(岗位代码:091901):进行5分钟的键盘演奏(限钢琴、手风琴)和5分钟舞蹈(自编、提前准备器材和曲目)。键盘演奏内容在现场抽取。
B.中学。
体育科目(岗位代码:092401):a、中学生广播体操;b、1分钟篮球运球上篮动作(参照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体育标准男子10个/分钟,女子6个/分钟为及格);c、立定跳远;d、1分钟跳绳。
音乐科目(岗位代码:092202):进行5分钟的键盘演奏(限钢琴、手风琴)和5分钟舞蹈(自编、提前准备器材和曲目)。键盘演奏内容在现场抽取。
3)说课(岗位代码:091801、091802、091803、091804、091805、092201、092301、092501、092502、092503、092504、092505)
A.说课所需教材自行准备(面试时只能带课本及教师用书);
B.考生按当天所抽到的顺序号提前1小时抽取说课内容;
C.考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后,由教育局人事股安排到备课室进行1小时(60分钟)的个人备课(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D.说课时间为12分钟/人。
3.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
(1)联系方式:0879--7221240付润航
(2)面试岗位及面试方式如下:
1)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岗位代码:090101)
2)澜沧县殡仪馆(岗位代码:090201)
3)澜沧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代码:090301)
4)澜沧县工程预结算编审办(岗位代码:090401)
5)澜沧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岗位代码:090501)
6)澜沧县糯福木材检查站(岗位代码:090601)
7)澜沧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0701、090702)
8)澜沧县上允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0801)
9)澜沧县竹塘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0901)
10)澜沧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001、091002)
11)澜沧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102、091103)
12)澜沧县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201)
13)澜沧县雪林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301)
14)澜沧县小坝子水库管理所(岗位代码:091401)
15)澜沧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室(岗位代码:091501)
16)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岗位代码:091701)
17)澜沧县东河乡中心小学(岗位代码:092001)
18)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岗位代码:092601、092602)
19)澜沧县雪林乡卫生院(岗位代码:092901)
20)澜沧县殡仪馆火化工(岗位代码:GQ09010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1)澜沧县大山乡卫生院驾驶员(岗位代码:GQ090201)
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占面试成绩的30%、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占面试成绩的50%、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四)面试成绩的20%。场地驾驶技能测试项目由考生选取考生代表进行现场抽取。
4、面试成绩公布
教育系统教育岗位面试成绩、卫生系统卫生岗位面试成绩分别由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成绩及工勤驾驶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布。
5、最低控制线
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
6、面试纪律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一律不得将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凡与面试考生有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3)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
(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核合格证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四)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人社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只能复检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行准备。
四、考核
(一)考核方法: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涉及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内容:聘用考核是确保新聘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三)考核工作要求于2015年9月30日前全部结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合格后、报批聘用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参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五、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县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若考试聘用其他环节有反映和举报,也必须实名反映。
七、岗位分配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第一名不首先选岗,必须推到全部的最后重新排队选岗,如第二名不接着选岗,又必须推到全部的最后重新排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全部选择完毕;如不当场或到场选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从剩余的岗位中直接分配。考生在选定岗位后,在县人大、政协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分配后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岗位选择的时间、地点:
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体安排和部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方可进行工作岗位选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到上岗。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本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