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澜沧县消防队伍建设,补充消防执勤力量,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澜沧县公安消防大队将面向社会招收10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合同制消防战斗员(男性8人)。合同制消防战斗员与现役消防官兵一同参加训练、灭火、抢险救援,完成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援等执勤任务。
(二)合同制消防文员(女性2人)。合同制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文秘、档案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吸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投身消防事业为保卫澜沧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未婚男性、女性公民。
(二)年龄:年龄在18-28周岁。
(三)学历:合同制消防战斗员需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合同制消防文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双眼裸视力4.8以上,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各类资格、职称、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报名地点:澜沧县公安消防大队3楼。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澜沧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名初选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聘用
经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后,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进行集中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组织业务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协议,予以辞退。
四、相关待遇
(一)合同制消防战斗员
合同制消防战斗员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录用后,在澜沧县公安消防中队担负执勤备战任务,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000元。
聘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月考核工资200元。
2.每月休息4天,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假期为工龄满1至5年休假15天,5至10年休假20天,10年以上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执勤需要经大队领导批准后适当安排轮休。年假须经中队同意,并报大队领导审批。如无特殊情况所请事假从月、年假期中扣除。休假期间伙食费不退。
3.统一为每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4.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现役义务兵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5.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
6.合同期一年一签,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的可连续签约。
(二)合同制消防文员
合同制消防文员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录用后,在澜沧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000元。
聘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月考核工资200元。
2.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不安排住宿,节假
日正常休息。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假期为工龄满1至5年休假15天,5至10年休假20天,10年以上30天。如无特殊情况所请事假从月、年假期中扣除。
3.统一为每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4.免费提供伙食,伙食标准与现役义务兵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5.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
6.合同期一年一签,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的可连续签约。
报名咨询电话: 澜沧县公安消防大队廖强梅 1821400274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