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热忱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学科领域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16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进行报名,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2016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学校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根据申请情况分批组织,按照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时,申请者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奖助政策
1.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均直接获得一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其中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还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相近专业“985”高校,且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本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可获得特等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
3.接收的推免生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4.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211”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准,下同)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5.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其他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0%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2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6.所有接收的推免生,申请硕博连读或毕业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关说明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3.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联 系 人:金宁徐亭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中国足彩网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