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商务厅4家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在编工作人员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人〔2006〕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凡报考我厅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
(四)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六)出国留学应聘人员的学历要通过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项目管理工作人员:1名,该岗位负责高原湖泊和江河治理的外援项目,要求环境科学专业毕业,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在艰苦环境中工作。
(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项目管理工作人员:1名,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毕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从事国际项目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三)云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名,会计学、财务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会工作三年以上。
(四)云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法律工作人员:1名,法律专业毕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专业毕业,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具备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1-22日。
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五一电影院旁)。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规定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省内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四)报名费每人100元(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由云南省人才市场收取。
(五)云南省商务厅工作人员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后,到云南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一般能力素质测评与专业能力测评相结合。一般能力素质测评占面试总分的70%,专业能力测评占面试总分的30%。一般能力即综合素质及技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技能等);专业能力即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完成应聘岗位日常工作的能力),其中,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测试英语口语能力,云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测试会计实务,云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计算机工作人员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其他2个岗位工作人员测试公文写作能力。
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
七、聘用
(一)体检
各岗位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第一名不合格确定为第二名,依次类推),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三)公示及聘任
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商务厅网站(www.bofcom.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上公示7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前已是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聘人员,按照《云南省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云办发〔2001〕22号),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二)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云南省商务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群众的相关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1-3210131。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面试教材。
(二)招聘相关事项可查询:
云南省商务厅人事处,电话:0871-3133109。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云南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bofcom.gov.cn。
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