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2015年事业单位
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和《古城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确保事业单位招聘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结合古城区第一中学报考情况,经古城区教育局局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符合《古城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条件、已报考古城区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人员。
三、组织实施
本次岗位能力测试在古城区监察局的监督和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古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
2、测试地点:古城区祥和中心校白龙潭小学
五、岗位能力测试分组及抽签程序
1、科目顺序:测试考生共设1个考场, 7 个考官对考生进行测试。报考高中地理、高中政治的考生按科目抽签顺序号。
2、抽取考官:安排不低于14名考官于早上7:30到考点办公室报到,并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从报到考官中抽签抽取考官7人组成考官组。
3、命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抽出的测试考官于当天测试前拟定测试题目。
4、考生抽签:考生于7月30日上午9: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准考证前往测试地点考生候考室报到,测试开始尚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测试前,按岗位分组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现场抽签,按抽出的岗位和个人次序确定测试顺序。
六、测试方法
1、本次岗位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和情景模拟结合的方法进行。
2、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以高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不少于70%。
3、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7位考官根据岗位能力测试人员答题情况,按题进行现场打分(打分到个位数,小数点后不保留)。计分员将考生的每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有效得分的平均分为该题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各题得分之和为该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计算结果交监督员审核。每个岗位测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测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测试成绩。
4、录取办法:本次岗位能力测试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者方有录取资格,对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达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及考核合格后,经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
1、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准考证前往测试地点。在待考期间,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待主考官宣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后必须及时离开考场。在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及涉及个人的任何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测试考官要客观、公正,独立打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测试题本,测试标准,测试工作完成后将题本交回,不记录、不讨论、不外传。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3、测试考官如与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4、岗位能力测试期间,对所有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另设一个候考室、两个休息室(考官、考生分开)。
八、其它事宜
1、若出现因考生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并列而不能确定拟录人员的情况,则重新计算并列考生的测试成绩(加上每题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按重新计算的测试成绩排序;若再并列,则进行复试。
2、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统一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栏及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或电话确认是否进入体检,相关事项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在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