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 /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5]69号)的要求,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报考内蒙古农牧业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工作站、草原工作站、农牧场科技推广站、兽药监察所、马铃薯繁育中心、农牧业杂志社等单位,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并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 至11:30,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大楼(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原内蒙古电子信息学院对面)15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2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含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五)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并将结果向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对不按要求作答、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十)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十一)资格复审联系方式:
内蒙古农牧业厅人事处:0471-6652052、6651812
监督电话:0471-6652054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全天
面试入场封闭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地点: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五)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六)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
(七)面试时原则上一律着正装,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不符合着装规定的禁止进入考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7月16日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