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市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
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三七之乡网)(www.ynwsx.gov.cn)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除报考文山市民族歌舞团舞蹈演员岗位和文山市乡镇中心学校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实行现场报名外,其余岗位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现场报名地点: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军供大厦4楼)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两张,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本次招聘以《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的条件为准,符合招聘条件且经审查三年内无重大肇事记录的人员方可报考驾驶员岗位。
四、考试
除舞蹈演员岗位(岗位代码:26210601)和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6211901)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他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只面试的舞蹈演员岗位和驾驶员岗位于5月30日至6月3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填写报名表。
资格初审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C1及以上驾驶证,有工作岗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现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资格复审人选由市人社局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中确定,并于7月15日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三七之乡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军供大厦4楼),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招生计划高校毕业生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须经“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认证,资格复审时与毕业证或学位证同时提交审核)、就业派遣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个人学籍档案,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有工作岗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需要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原件。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不再进行递补。
2.只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的时间在面试之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面试
由市人社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人社局审批后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三七之乡网)另行公告。
(一)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2011年7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只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上述网站公告。
(二)面试方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驾驶员岗位采取实际操作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舞蹈演员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三)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四)面试要素: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依据岗位的专业特点和需求具体确定。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事局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10日以前完成。
(一)确定人选
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报考我市市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市人社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组织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文山市人社局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有异议而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州人社局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整个招聘工作中,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未尽事宜详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2127335
咨询电话:0876-2186967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