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有关规定,经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2014年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请县委十二届县委第74次常委会议审定,富民县价格认证中心、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富民县规划技术信息中心、富民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富民县节能监察大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1.富民县价格认证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4名;
2.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3名;
3.富民县规划技术信息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2人;
4.富民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2名;
5.富民县节能监察大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对象及选调条件
富民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二)选调条件
详见富民县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辞职、解聘、自动离职和被单位开除的人员;
4.在原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和富民县公文交换系统面向全县发布公开选调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至2015年6月日26(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富民县黎阳路148号(富民县社会保险局二楼会议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富民县价格认证中心 | 杨加福 | 68811980 | 13888276215 |
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肖艳兰 | 68811066 | 13085397993 |
富民县规划技术信息中心 | 杨砚云 | 68818196 | 13759190761 |
富民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陈敏玲 | 68818133 | 13312569689 |
富民县节能监察大队 | 朱丽 | 68815856 | 15987198687 |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选调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02(岗位代码)的,须提供从事会计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清考生姓名、选调岗位代码);
(4)《富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自行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报名时提交);
(5)《富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专业、学科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每个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削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实用教程》(2015版,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联系人、联系电话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5年7月8日(星期三)至7月9日(星期四),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同报名时的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各选调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和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县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富民县价格认证中心:68811980
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68811066
富民县规划技术信息中心:68818196
富民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68818133
富民县节能监察大队:68815856
监督电话:县纪委:0871—68811912
县人社局:0871—68811846
附件(点击下载):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