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读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我是属于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
考了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后再考必考的12门再加考三门选修最后学分65分就可以毕业该?给是这种意思?
还有我申请免考英语,是不是就得在加考三门14学分,等于要在选修的8门里考着6科,最后毕业等于要考5+12+6=23-1得22科给是这种意思?
小弟跪求!
先谢!
回复:必考的12门再加考三门选修最后学分65分,另外再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这五门课程可以考本科段课程的同时报考,也可以把本科段课程合格后再考,当然也可以先考这五门课程。
如果你要用选修课程代替英语,正如你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