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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两天。
9月5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和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4)执行。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十元将不再退回。
五、报名工作
(一)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15日~2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考者(包括报名表上无档案号的老考生),需于2015年4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21号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只有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四)对于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资格审核。
(五)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21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8月28日~9月3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5)。有关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的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711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china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七、联系电话
报考资格咨询:68788219(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
考务咨询电话:83151200 (网络操作、照片审核)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南京市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南京市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南京市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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