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乡(镇)有关人员:
为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为广大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号)的精神,现将我县开展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应往届符合受理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非师范类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中小学教师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代理高中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
二、受理时间:2011年3月13日至2011年3月25日(周六周日照休);
三、各有关人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维西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申请,过时不予办理。
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成绩证明、教育学心理学测评成绩、普通话合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以上)。
联系人:李树亮联系电话:0887—8628083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