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合同制书记员10名,合同制司法警察3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劣迹;
2、合同制书记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4、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规范、快速地用汉字记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手写和计算机速记、速录技能者优先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5、热爱法院工作,服从法院管理,遵守法院纪律,录用后能按约定的期限履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的;
(5)曾受到开除公职(或除名、辞退)、军籍、党籍、团籍、学籍处分的;
(6)曾因违反军纪受到处分的;
(7)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4月6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报名材料到麒麟区人民法院5016室政治处报名。
3、报名材料:《麒麟区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退伍军人应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的需提交退伍证复印件1份。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考试
1、笔试和技能测试。合同制书记员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且电脑录入达60字/分钟方可进入面试。合同制司法警察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试,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麒麟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5、考察。根据岗位需求人数,按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综合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录取递补的方式为从综合成绩排名中依次补录。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麒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政治处将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报院党组研究讨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聘用方式
公示期满后,我院与受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我院工作人员身份。
5、相关待遇
我院不安排住宿,试用期月工资元,试用期满,月工资调整为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保、年休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凯
电话:0874—3217186
通讯地址:曲靖市子午路麒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政编码:655000
八、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等事宜,以通知为准。